凡,能產出晦澀作品的人,都有某種程度上的身驕肉貴。到最後,部份人迷戀他的不是作品本身,而是一種身分的表態。好像知了他作品,自己也擁有美麗的病態因子。惟,問出來的說出來的,依然不驕也不貴。
有時很想抵制這種閱聽人闖入。可就算心急到一個快把自己燒了的地步,還是唸聲阿彌陀佛按奈住。畢竟這世界本來就是不自在的。特別是胡來的回應。但為了呼吸,總不能勉強自己不寫,至於公開不公開,也不過是對公共空間的定義,反正是,船過水無痕,新聞話題人物都倏然的被下一個發燒星遺忘,何必妄想自己的任性言語會被記得,下一天,大家的河道上又多了許多文字。
只有自己知曉,河床佈下的魚網豢養怎樣鮮美的肥蚵。
羅蘭.巴特給了極寬容的論述,作者已死,他說。寫了做了拍了推出了,再無須逐一應對有水平的沒水平的探討。當作者精心製了一艘艘文字之船,不管喜怒哀樂,都是對某個狀態的當下完美告別,就留在那個水平幾度x垂直幾度的空間,然後作者就走了。
文本是獨立的,作者也是獨立的,他倆終究不會擁有彼此。但兩者之間,永遠存在意識得以相交。所以,瓢竊之人,或入侵之人,除非擁有同級意識狀態,不然也是落了個被文字愚弄的空洞。而你也知道,意識就是此一時彼一時,矛盾是正常,推翻也是正常。
狂妄了。但這個題目,謙隱不起來。事實上,不管是生活還文字,諸多時刻都還是挺茫然的,即便如此,還是身驕肉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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