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12/01

快速脫逃

看到一個朋友在FB波的文字,很有同感。總之,就是關於別人對自己的好,不知道從何時開始,我們都要說,那是無心的,或人家個性本來就是個好人。如此這般的話。

這天回了朋友FB,我寫:只是有時覺得膩了,為什麼發生的一切我們都要說是無心的...sigh。

不過,也唯有把所有可能性降到幾乎蕩然無存,不去期待,才能少受傷害,不去深陷,才能快速脫逃。最近幾年頻頻對有另一半的人發生好感,那是年齡增長帶來的不得不的結果,但因為害怕報應,所以依舊道德至上,但相對的,很多感覺必須不去放大,或當玩笑一般,才能安安全全的留住一些情誼。雖然要使力也不是不行,可是那樣大家並不會好過。對我而言,若真喜歡對方,那麼,不去破壞人家的平靜應是唯一可以大膽示愛的方式吧。

痛苦是也說不上,只是偶爾有點煩。好在不需承諾什麼,所以自由自在,甚至轉身脫逃。三四年下來,人家還以為妳就是這樣的人,竟也不想辯解,隱約總覺得在等一個眼神純粹個性夠勇敢的人,到時匹配我完整的幸福快樂。

只是這些年還要多久呢?我沒有如玩笑般地隨時都在"起邱"狀態,只是人難免也想有個地方擺上真心。漂泊,總是多餘的滄桑,如果可以選擇,我並不想要。

那天我看到這段文字好有感覺,
「若命運只想拿個夢 敷衍我太長的等候
那大可不用美麗到讓我 以為這次心動會有什麼」

真正的感覺,就用理智管住自己的心,在現實中麻痺了。我很快喜歡妳,很快走離妳。我很想留住妳,最後留住僅剩的斷垣殘篇。好像不過就是證明自己還有心動的能力,還有是個好人。請容我偶爾說說像這樣任性的話吧,反正也不是針對誰,反正也沒礙到誰吧。

沒關係。真的沒關係。跟自己說好了,沒有放棄過未來和人一起幸福的念頭。那是我最忠誠的信仰。直到可以理直氣壯的問,May I love you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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