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覺得不方便,不想花費力氣的時候,一個地方或一種感覺,很容易就這樣棄守了。
放棄是一種練習。第一二次覺得捨不得,第三四次覺得不甘心,第五六次很難釋懷….再來再來,就像儘管愛吃芋頭卻每天吃,快樂曲線於是咻得下降,再看到芋頭可能就不那麼充滿愛意了。
過去十年,經常嚴肅地徘徊在過去的,回憶或悔恨或什麼的,總覺得,人生要記取教訓,應該要怎樣比較好,那就有為有守的變成怎樣。漸漸地,也被自己那些因為隨環境調整,變動程度更夭壽的生活感到厭倦,教訓阿,哪來的教訓?不過就是遇到了,就面對而已。小時候面對起來亂七八糟,多了幾歲也不見得有條不紊到哪,30當頭索性放手,想怎樣、能怎樣,就怎樣吧!
於是我棄守了我的過去。就像誰說初戀只僅一次,如果那是種感覺,那麼我還是一直可以初戀的,不是嗎。
於是不再想看《初戀紅豆冰》,或是《那些年,我們一起追的女孩》那類題材。看《Dear John》在電影院哭得煞不住的那次後,過去好多畫面彷彿隨水流的走了,以前記得清清楚楚的片段,現在倒像斷垣殘篇一般,想起來都不甚確定。真的是,活到將近30才體會到什麼叫做往前走,什麼叫做放棄。
還有,什麼叫做重生。
花了很長時間認識我自己,現在,沒敢說完全達陣,但至少熟悉很多。當有些人自以為是的認定別人的個性與人格之際,可以不為所動的繼續感受自己。我的文字,是我與自己的對話,可惜多數人從群居角度來檢視孤寂本質,那就誤解大了。但也是無可避免的實相。
所以對於「人我」(相對於「本我」)那一塊,也棄守了。這世界沒有文字足夠理解「我」,只有存在,才是真的。我們何不雲淡風輕的什麼話都不說。每天每天,真的沒什麼話好多說。
我說說我自己,是盡人之所以為人的一場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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